2008年学校经费执行计划经学校研究批准,现予下发,请各单位认真执行。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收支预算的批复》(教财〔2008〕157号)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计划的要求,我校2008年经费安排的指导思想是: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,树立科学发展观,构建和谐校园;开源节流,积极筹措资金,倡导勤俭节约;加强财务管理,严格财经制度;确保教学投入,加强内涵建设;保障福利待遇,逐步提高职工收入;防范财务风险,维护财务安全。
(包括:离退休人员工资、机关处室人员工资及附加、校内津贴;院士、引进人才、特聘教授、外籍教师、临时工等工资;机关人员交通补助、遗属补助、残疾人就业保障、精神文明奖、教师节福利、加班补贴等)
(包括:学生思想政治队伍建设12万元;学生教育管理65万元;困难学生资助8万元;勤工助学127万元;助学贷款20万元;心理咨询3万元)
(包括:后勤包干经费2204万元;李万、芦堡租赁费264万元;水景及绿化专项300万元;维修专项150万元;食堂补贴142万元)
(包括两个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年运行费20万元,电工电子示范中心2007年运行费10万元)
(包括:研究生招生宣传、学位论文创新、优秀论文奖励、研究生证书等管理经费)
(包括:印卷费、监考改卷费、教材费、教学计划与大纲、学生手册、学生证等管理经费)
(包括:运动会经费10万元;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经费20万元;校外比赛25万元)
(包括:精神文明创建10万元;宣传经费、外宣补贴、党校经费、学校主题教育活动、党员培训与表彰等50万元;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5万元)
(包括:副处级以上干部国内外理论培训、挂职锻炼等经费)
3.各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见附件2。
4.划※号的项目要由相关单位编制二级预算或经费实施方案,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,方能拨款并使用;划※※号的专项要报党委会审定后,方能拨款并使用。
5.校级经费预算、院(系)二级预算及专项经费实施方案共同构成学校整体经费预算。
7.各单位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,切实管好用好资金,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。